【通知公告】《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3/30/2023 8:51:52 AM
《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政策解讀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了《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8月1日起實施。我廳據此制定了《廣東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為便于理解《實施細則》,抓好貫徹落實,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一、制定《實施細則》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優質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是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的基礎力量,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驅動,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堅強支撐。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激發涌現一大批‘專精特新’企業”,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著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取得顯著成效。截至目前已累計培育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超萬家、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867家。
培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但也面臨標準不健全、服務不精準、發展不平衡等問題。為進一步提升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的系統化、規范化和精準化水平,我廳在前期培育工作的基礎上,依據工信部印發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研究制定了《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實施細則》共有五章,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依據、適用范圍、概念和工作原則、職責分工、工作目標等內容。第二章評價、認定和推薦,明確了評價、認定和推薦工作原則、標準以及相關工作要求。第三章動態管理,明確了管理原則和企業信息更新要求,以及有效期、違法違規和舉報受理等管理要求。第四章培育扶持,明確了梯度培育的方式方法、組織領導和目標要求。第五章附則,明確了實施日期、有效期等。
《實施細則》明確了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評價或認定標準,并根據工信部暫行辦法要求,結合我省實際設置了“特色化指標”,以附件形式發布,相關指標說明按照工信部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我廳將根據工信部相關要求,適時更新公布評價或認定標準。
三、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什么區別和聯系?
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代表了優質中小企業發展的不同階段,是優質中小企業培育的三個層次,三者相互銜接、共同構成梯度培育體系,既有利于不同層次的企業看清差距和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高服務的針對性、精準性和滿意度。
我們希望初創中小企業能夠沿著這樣的梯度去發展,腳踏實地、聚焦主業、砥礪奮進、開拓創新;我們也希望經過若干年的持續培育,這些優質中小企業里能夠有一大批企業成長為省內、國內,乃至國際知名企業,為我省及全國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四、是不是所有企業都可以申報?
我們鼓勵各類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所有在廣東省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企業,合規經營,滿足評價認定標準,不區分所有制,都可以申報。
在產業導向上,培育工作以制造業企業、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業為主,突出產業鏈屬性,重點鼓勵位于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核心領域的企業。同時,我們也會加強動態管理,如發現已被認定的企業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數據造假的,堅決取消評價或認定。
五、企業怎么參與評價、認定和推薦?
優質中小企業評價、認定和推薦,堅持企業自愿、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由企業按屬地原則可隨時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臺)參與自評。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并將初審通過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公示和公告。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由創新型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提出申請。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初審通過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開展實地抽查,組織公示和公告。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屬地原則自愿登錄培育平臺提出申請。地級以上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并將初審通過的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開展實地抽查,并將審核通過的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原則上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執行。
特別強調的是,我廳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評價、認定和推薦相關的培訓、咨詢、輔助申報工作,企業只需按要求如實填報提交相關材料即可,不收取任何費用,也沒有任何特殊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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