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12/23/2019 9:04:51 AM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推進我省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符合條件的參保困難企業”(即受影響企業)的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由“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調整為“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現就進一步做好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政策內容
?。ㄒ唬┱{整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
我省符合條件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即按該企業上年度平均參保人數,乘以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再乘以6個月予以返還;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即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
各地應在留足2018年度基金支出2倍儲備的前提下,結合本地受影響企業參保職工人數等實際,合理選擇執行的返還標準,確保符合條件的受影響企業返還資金總額不超過本地失業保險基金扣除2018年度基金支出2倍后的結余。
?。ǘ┩晟剖苡绊懫髽I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
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的受影響企業在具備《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2號)條件的基礎上,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與本企業2018年平均參保人數相比,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時企業崗位流失率不超過30%;
上述企業崗位流失率計算公式為:企業崗位流失率=(1-企業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時上月底參保人數÷企業2018年平均參保人數)×100%。
2.提供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ㄈ┮幏妒I保險費返還工作
1.勞務派遣企業不得申請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可繼續按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15〕54號)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勞務派遣企業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要提供與用工單位達成的穩崗補貼資金歸屬協議,勞務派遣企業不提供與用工單位達成的資金歸屬協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受理其返還申請。
2.符合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但按粵人社發〔2015〕54號申請了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參保企業,可選擇退回穩崗補貼,申請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
二、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基金運行安全
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是國家、省促進就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風險防范意識,要結合經濟發展形勢,做好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測算,堅持嚴把政策,嚴格條件標準,全力推進實施,確保政策落實落地見效。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完善受理、審核、審批程序,留存完整的審批檔案,建立審核通過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臺賬,并及時將核發情況抄送社保經辦機構,共同掌握可用基金使用情況,加強基金風險控制,保障基金運行安全。為防范騙取補貼行為,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必須由企業自行辦理,人社部門不受理委托代辦的申請。
各地在本通知印發前按粵人社規〔2019〕12號已發放到賬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資金有效,在本通知印發后尚未返還的,按當地確定的標準予以返還。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附件:廣東省受影響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申報審核表
為推進我省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符合條件的參保困難企業”(即受影響企業)的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由“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調整為“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現就進一步做好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完善政策內容
?。ㄒ唬┱{整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標準
我省符合條件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即按該企業上年度平均參保人數,乘以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再乘以6個月予以返還;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即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25%予以返還。
各地應在留足2018年度基金支出2倍儲備的前提下,結合本地受影響企業參保職工人數等實際,合理選擇執行的返還標準,確保符合條件的受影響企業返還資金總額不超過本地失業保險基金扣除2018年度基金支出2倍后的結余。
?。ǘ┩晟剖苡绊懫髽I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
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的受影響企業在具備《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2號)條件的基礎上,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與本企業2018年平均參保人數相比,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時企業崗位流失率不超過30%;
上述企業崗位流失率計算公式為:企業崗位流失率=(1-企業申請失業保險費返還時上月底參保人數÷企業2018年平均參保人數)×100%。
2.提供與工會組織協商制定的穩定就業崗位措施。
?。ㄈ┮幏妒I保險費返還工作
1.勞務派遣企業不得申請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可繼續按照《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15〕54號)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勞務派遣企業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要提供與用工單位達成的穩崗補貼資金歸屬協議,勞務派遣企業不提供與用工單位達成的資金歸屬協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受理其返還申請。
2.符合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條件但按粵人社發〔2015〕54號申請了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的參保企業,可選擇退回穩崗補貼,申請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
二、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基金運行安全
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是國家、省促進就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意識、擔當意識、風險防范意識,要結合經濟發展形勢,做好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測算,堅持嚴把政策,嚴格條件標準,全力推進實施,確保政策落實落地見效。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完善受理、審核、審批程序,留存完整的審批檔案,建立審核通過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工作臺賬,并及時將核發情況抄送社保經辦機構,共同掌握可用基金使用情況,加強基金風險控制,保障基金運行安全。為防范騙取補貼行為,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必須由企業自行辦理,人社部門不受理委托代辦的申請。
各地在本通知印發前按粵人社規〔2019〕12號已發放到賬的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資金有效,在本通知印發后尚未返還的,按當地確定的標準予以返還。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
附件:廣東省受影響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申報審核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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